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1669号)的要求,为做好揭阳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融资担保降费补助
对揭阳等15个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含)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对平均年化担保费率超过1%但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揭阳等15个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2022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包括地市赛、专题赛和省决赛,用于补助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其中,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地市若有意向承办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入库金额最高不超过580万。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0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奖补项目除外)。
对于有意向承办2022年省赛的地市,请一并提交申办大赛的总体设想方案,鼓励各地探索市场化方式承办大赛。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各县(市、区)要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及入库金额。要严格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二)做好项目择优排序。各县(市、区)须按照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择优排序,上报项目入库及申报正式文件,并按序填报《揭阳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详见附件)。
(三)及时组织项目填报。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各县(市、区)须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项目入库申报正式文件、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专项资金市县项目管理系统、省工信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县(市、区),2022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
附件:
1.揭阳市2022年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揭阳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
2-1.融资担保降费补助项目汇总表
2-2.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2-3.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2-4.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吴志平、江洁荣,联系电话:8231630,传真:8501375,邮箱:jy8231630@163.com)
附件1
揭阳市2022年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一、融资担保降费补助
(一)扶持对象
揭阳等15个地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扶持范围和额度
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含)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对平均年化担保费率超过1%但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020年审计报告、2020年7月1至2021年6月30日担保业务合同复印件、担保费发票(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本机构的担保费补贴,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贷款贴息资金
(一)扶持对象
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认定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贷款合同、税务申报表、(银行贷款)借款借据、付利息记账凭证、付利息明细清单(如:贷款账务交易明细报表)、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支持范围
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举办“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请填写《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送我局。
支持2022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包括地市赛、专题赛和省决赛,用于补助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其中,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承办省赛的地市(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入库金额最高不超过580万。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0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之间不能有关联关系,即股东/法人/高管不能重合),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奖补项目除外)。
(二)支持对象
支持“创客广东”大赛省赛、专题赛主办或承办单位;“创客广东”地市赛支持对象为有意愿举办并按要求入库的地市;支持“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
(三)工作程序
1.2022年“创客广东”省赛、专题赛由省统筹安排组织推进实施,有意向承办省赛的地市需于2021年8月27日前提交大赛实施方案。
2.2022年“创客广东”地市赛。
(1)制定赛事方案。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每年大赛通知确定当地“创客广东”地市赛组织方式、承办单位、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等;
(2)组织赛事实施。各地市统筹组织实施“创客广东”地市赛,积极发动辖区内的企业或团队报名参赛,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方式决出获奖项目,并及时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上报大赛秘书处,具体时间节点以正式印发的大赛通知为准;
(3)报送赛事总结。地市赛结束30天内,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赛事总结(包括参赛项目数、对接龙头企业数、媒体报道数等)报省工信厅。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创客广东”获奖落地项目给予奖励。须在各地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其中2020年的获奖落地项目,股权融资奖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奖补。
(四)工作要求
1.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
揭阳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属地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企业申报 额度(万元) |
县(市、区)评审入库额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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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
行政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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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县(市、区)合计: XX 个项目入库 XX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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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市 |
xx区 |
xxx |
xxx |
xx |
xx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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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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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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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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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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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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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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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县/区必须是行政县区。
2.每个项目资金计划建议精确到“百元”及以上,小数点后两位。
3.项目名称:融资担保降费补助、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创业创新、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具体企业或单位名称
附件2-1
融资担保降费补助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区 |
担保机构 |
企业名称 |
担保合同号 |
担保额 |
担保费 |
拟获得代偿/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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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贷款合同 编号 |
合同签订日期 |
贷款金额 |
利息支付金额(每月) |
利息支付时间(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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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贷款合同)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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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贷款合同)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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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贷款合同)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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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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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承诺近3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获得资金支持,保证专款专用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
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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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4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
县区 |
二级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 指标 |
时效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三级指标 |
贴息支持的小升规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次)数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资金到位时效 |
贴息支持的 |
具有较好的示范应用作用 |
企业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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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办)单位 |
创客广东大赛落地奖补项目填写 |
资金(奖补资金)额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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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奖 时间 |
股权融资机构名称、融资额度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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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名称:可填写“创客广东地市赛”、“xx项目(创客广东大赛参赛项目名称)落地奖补”。
2.项目(承办)单位:“创客广东地市赛”项目填写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承办单位(如有);“创客广东大赛项目名称”填写获奖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