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百日百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根据《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八项措施(2017-202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或附上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申报2019年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9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必须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4、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纳入省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统计调查表》,同时该申报项目属攻关类项目的还必须提供查新报告。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事前立项资助(竞争性项目)和奖励性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见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经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打印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报书后面),报送所在地科技部门。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市科技局一式1份。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提交后,先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择优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直接提交到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函时须一并出具《2019年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后补助类和省奖配套奖励项目除外)。获得推荐的项目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的项目进行评审,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经评审后还须进行第二轮答辩竞争。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各地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17:00。

(二)根据省科技厅通知,按照数字广东建设的总体部署(粤府〔2018〕105号),近期将对省、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系统集中迁移上广东政务云,迁移期间项目网上填报将无法正常使用。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王佳  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纪敏  0663-8768138

 

附件:1.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2019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