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20〕104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结合我局工作安排,拟对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库项目开展评审和现场核查,为确保资金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合规,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二家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省工信厅和市工信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我市申报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库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于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评审总体情况报告和逐个项目的评审意见报告和现场核查明细表等。
二、申报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第三方机构为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具备提供项目评审、投资情况核定、现场核查等服务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2人,具有工程系列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应不少于5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5项。
(七)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三、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事项清单;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申报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服务费用报价。原则上以单个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差旅伙食费、资料印刷装订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时按质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不索取或者接受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专家费、资料费等可能影响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客观公正性的财物、礼券、宴请及其他好处等,与项目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存在利益或关联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遴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工信局按照有关程序择优确定。
五、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应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在评审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审意见,取消第三方机构评审的资格并向社会进行通报,并列入我局第三方机构准入“黑名单”。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请机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电话:8768230;传真:8235329;地址:揭阳市机关大院2号楼604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