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委 科技厅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做好2017-2018年地方财政补贴工作,请2017-2018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或个人2019年11月20日前向属地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资料要求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揭市发改高[2019]1212号)。

附:《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的通知》(揭市发改高[2019]1212号)。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