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精神和《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及《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揭委电〔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经市人才办审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政策依据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具体分类详见《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附件1)。原按照《揭阳市中高级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已认定并发证的中高级人才,在《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实施后,自然过渡为新的分类对象。其中顶尖人才和一、二类人才过渡为A类人才,三、四类人才过渡为B类人才,五类人才过渡为C类人才。
二、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面向已在我市工作、来揭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年以上且在揭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不作要求)的人才。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单位、县(市、区)辖属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揭等企事业单位。
三、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除具备相应《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60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以内,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认定类别
(一)2020年8月30日(含)前,已在我市工作的,根据《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揭委电〔2018〕5号)规定,按中高级人才类别(顶尖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共六个层级)进行认定。
(二)2020年8月31日(含)后,已在我市工作的,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按高层次人才类别(A类B类C类三个层级)进行认定。
五、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接受申报,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用人单位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和省驻揭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人社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A类、B类、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A类和B类人才的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四)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各类人才在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
(五)审批。公示无异议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别分级审批。市人才办负责全市A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B类人才,以及市直、中央和省驻揭单位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属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发证。审批通过的各类人才,按全市统一证书、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及谁公示谁发证的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每次备案人数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空白证书,并做好制证发证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中央和省属驻揭单位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人才科审核;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各县(市、区)人社局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3)1份。(2)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1张粘贴于《申报表》,1张粘贴于相片页)。(3)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等户籍证明;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协议、录用文件、入职审批表等;③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④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在揭阳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仅由中央和省驻揭单位或在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提供);⑥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4)《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4)1份。
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2、电子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汇总单位将每位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分别打包文件夹后用申报人姓名命名,将所有申报人的独立文件夹汇总打包后用申报单位命名。
(三)其他要求。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原中高级人才认定相关条件或现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在本年度申报人才认定时填报《揭阳市人才名单调整情况表》(附件5)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按本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程序分别报送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调整出管理名单的人才从次月起不再享受相关配套服务。
七、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社局人才科 8768920
榕城区人社局人才股 8688089
揭东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3295528
揭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5584355
普宁市人社局人才股 2222601
惠来县人社局人才股 6692108
空港经济区人社局培训教育股8785166
附件:1.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1年)
2.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指南
3.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4.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
5. 揭阳市人才名单调整情况表
6.“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名单
7.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相片页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认定为A类人才
(一)取得以下成就的:
1.诺贝尔奖、科普利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符合国际公认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著名奖项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3.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9.全国技术能手;
10.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12.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入选以下人才计划的:
1.国家人才计划;
2.中科院“百人计划”;
3.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
6.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7.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项目(不含海外来粤短期资助项目)入选者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带头人;
8.“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和本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带头人;
9.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三)获得以下奖项者: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3);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3);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3);
4.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3);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6.中国青年科技奖;
7.中国专利金、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银奖,广东省专利金奖(前2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8.何梁何利基金科技奖
9.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或论文奖;
10.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
11.长江韬奋奖;
12.梁思成建筑奖;
13.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项目的金、银、铜牌运动员以及主教练;
1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选手;
15.中华技能大奖;
16.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最高等级奖(排名第1);
17.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最高等级奖(排名第1);
18.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2);
19.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新闻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文化部创新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等(含子项)最高等级奖(排名第1);
20.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或重大贡献奖;
2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
22.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
23.南粤功勋奖、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
(四)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二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级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的第一、二负责人(技术带头人、具备正高级职称)。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项目专家组成员;
4.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专家组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7.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8.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
9.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认定为B类人才
(一)取得以下成就的:
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
3.省级功勋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现聘省级名师(包括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4.省级名中医;
5.省级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
6.省级建筑大师;
7.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8.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9.省级技术能手或南粤技术能手。
(二)入选以下人才计划的: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广东省“珠江学者”;
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
4.“广东特支计划”本土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
5.广东省“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博士后扶持项目、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6.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7.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
(三)获得以下奖项者:
1.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银奖(前2位发明人或设计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第1发明人或设计人);
2.省部级(含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
3.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优胜奖选手;
4.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项目前五名运动员,亚运会前三名运动员以及主教练;
(四)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的子课题第一、二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第一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
4.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已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已通过结题验收);
7.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8.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以上);
9.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五)具有一定海外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
1.近三年公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的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及实验室引进的博士(包括在站博士后)和副教授以上科研人员;
2.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总监)和经营管理人才(董事长、总经理)。
(六)其他高层次人才: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2.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后留(来)揭工作的人才;
3.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4.经国家、省及市有关主管部门或权威行业协会认定的具有特殊技能或才艺的,其业绩和影响力得到同行业、领域和社会认可的特色人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认定为C类人才
1.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
2.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3.经我市认定的骨干人才;
4.市级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级名中医,市级首席技师,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5.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
6.揭阳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
7.揭阳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领军人才;
8.“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
附件2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指南
附件3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封面
(一)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申报人系省属驻揭单位人员,且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或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其余申报人一般由所在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表正文
(一)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二)身份证件类别、证件号码
指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及其号码。
(三)最高学历学位及其毕业院校和专业
请填写申报人所获最高学历(学位)及其毕业院校、专业全称。如:“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学位 中山大学 金融学专业”。
(四)工作单位及职务
指申报人目前工作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现任职务。
(五)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
(六)所在单位及本人承诺
请单位负责人及申报人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七)申报单位意见
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请简要说明:对申报材料的意见;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③是否同意申报。
(八)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请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请简要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③是否同意申报。
(九)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请简要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③是否同意申报。
(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简要说明:①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②是否符合申报条件;③是否同意申报。
(十一)本表一式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保存。
姓 名 |
(中文) |
性 别 |
照 片 (近期彩色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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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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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出生地 |
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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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类 别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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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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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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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称 |
开始在揭工作时间 |
(XXXX年X月开始在揭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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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及其毕业院校和专业 |
(如: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学位 中山大学 金融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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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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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申请认定人才类别 |
2020年8月30日前 |
□ 顶尖类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四类 □ 五类 |
|||||
2020年8月31日后 |
□ A类人才 □ B类人才 □ C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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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 |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应在此处按层级高低全部列出,以符合的最高层级人才类别申请认定。如:本人符合B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二(一)7.2019年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二(四)9.2020年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二(六)1.具有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同时符合C类人才的认定条件:三、1.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三、2.具有国内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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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从大学学历填起) |
起止时间 院校 专业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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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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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的工作设想和努力方向(500个汉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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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所在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报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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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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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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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社部门 公示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
填报部门(盖章): 填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出生年月 |
引进时间 |
人才类别 |
认定依据 |
备注 |
1 |
陈xx |
揭阳市xx局 |
1990年5月 |
B类人才 |
二(一)7.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二(四)9.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二(六)1.具有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 |
||
2 |
|||||||
... |
|||||||
总计 |
分类认定高层次人才 人,其中A类人才 人,B类人才 人,C类人才 人;顶尖类人才 人,一类人才 人, 二类人才 人,三类人才 人,四类人才 人,五类人才 人。 |
填表说明:按人才类别层次由高到低依次填写,有多个认定依据的应按顺序全部列出。
附件5
揭阳市人才名单调整情况表
填报部门(盖章): 填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出生年月 |
原人才类别 |
调整认定类别及认定依据/取消认定类别及理由 |
备注 |
1 |
陈xx |
揭阳市xx局 |
1990年5月 |
五类人才 |
调整认定B类人才。二(一)7.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
|
2 |
林xx |
揭阳市xx局 |
1990年5月 |
五类人才 |
取消认定类别。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原中高级人才认定相关条件或现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等。 |
|
... |
附件6
“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名单
申报人以“‘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申报认定为C类人才的,申报人毕业时该高校需已经获批入选“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申报认定的,毕业学科还需与该高校一流学科相符。“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院校的前身或其合并前的院校不纳入认定范围。
一、“985工程”院校名单(39所)
学校 |
签署协议时间 |
1998年5月 |
|
1998年5月 |
|
199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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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 |
|
1999年7月 |
|
1999年7月 |
|
1999年9月 |
|
1999年11月 |
|
1999年11月 |
|
200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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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 |
|
2000年1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
200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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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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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 |
|
2001年9月 |
|
2001年9月 |
|
2001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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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 |
|
2001年10月 |
|
200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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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 |
|
2002年1月 |
|
200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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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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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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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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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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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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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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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 |
二、“211工程”院校名单(112所)
(一)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二)1996年12月,首批增加12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三)1997年12月,第二批为67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新疆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四)2005年,第三批为12所:西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五)2005年末,第四批为1所:陕西师范大学。
(六)2008年,第五批为5所: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
三、“双一流”院校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公布全国42所):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公布全国95所):
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艺术学理论、现代语言学、语言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商业与管理、社会政策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清华大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会计与金融、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与运筹学、现代语言学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
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语言学
首都师范大学:数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外交学院:政治学(自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自定)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自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
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南开大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自定)
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自定)
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
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自定)
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
复旦大学: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现代语言学
同济大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艺术与设计
上海交通大学:数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电子电气工程、商业与管理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东华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自定)
南京大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
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
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
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
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自定)
厦门大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
福州大学:化学(自定)
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山东大学:数学、化学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郑州大学:临床医学(自定)、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定)、化学(自定)
河南大学:生物学
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自定)
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
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自定)
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暨南大学:药学(自定)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农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
海南大学:作物学(自定)
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自定)
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自定)、电气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学
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自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
西南大学:生物学
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自定)
贵州大学:植物保护(自定)
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
西藏大学:生态学(自定)
西北大学:地质学
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自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自定)
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
青海大学:生态学(自定)
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自定)、化学(自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定)
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自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宁波大学:力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第二军医大学:基础医学
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自定)
附件7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汇总表对应序号: 贴 高 层 次 人 才 证 书 相 片 页
说明:1、由申报人或用人单位填写,贴上一张小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由市直单位、国家或省驻揭单位、各县级人社部门对应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汇总表的申报人序号,排序整理成册,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科。
2、此表用A4纸张印制,其结构不予改变,照片勿过度黏贴,以便后期撕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