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政策依据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具体分类详见《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附件1)。原按照《揭阳市中高级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已认定并发证的中高级人才,在《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实施后,自然过渡为新的分类对象。其中顶尖人才和一、二类人才过渡为A类人才,三、四类人才过渡为B类人才,五类人才过渡为C类人才。
二、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面向已在我市工作、来揭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年以上且在揭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不作要求)的人才。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县(市、区)辖、中央和省属驻揭等企事业单位。
三、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除具备相应《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60周岁(2021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以内,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接受申报,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用人单位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和省驻揭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人社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A类、B类、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A类和B类人才的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四)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各类人才在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
(五)审批。公示无异议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别分级审批。市委人才办负责全市A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B类人才,以及市直、中央和省驻揭单位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属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发证。审批通过的各类人才,按全市统一证书、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及谁公示谁发证的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每次备案人数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空白证书,并做好制证发证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中央和省属驻揭单位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每季度结束前(3月、6月、9月、12月)将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人才科审核;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各县(市、区)人社局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3)1份。(2)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1张粘贴于《申报表》,1张粘贴于相片页)。(3)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身份证或护照等户籍证明;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协议、录用文件、入职审批表等;③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④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在揭阳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仅由中央和省驻揭单位或在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提供);⑥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4)《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4)1份。
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2、电子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汇总单位将每位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分别打包文件夹后用申报人姓名命名,将所有申报人的独立文件夹汇总打包后用申报单位命名。
(三)其他要求。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原中高级人才认定相关条件或现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在本年度申报人才认定时填报《揭阳市人才名单调整情况表》(附件5)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按本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程序分别报送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调整出管理名单的人才从次月起不再享受相关配套服务。
七、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社局人才科 :8768920
榕城区人社局人才股:8688089
揭东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3295528
揭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584355
普宁市人社局人才股:2222601
惠来县人社局人才股:6692108
空港经济区人社局培训教育股:8785166
附件:
1.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2年)
2.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指南
3.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4.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汇总表
5. 揭阳市人才名单调整情况表
6.“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名单
7.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相片页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