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发展体系精神,落实我市“三贡献一高一强”有关部署要求,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中的《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2021〕3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jy/login/)提交有关材料,申报时应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未注册过系统账号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后,市直项目由市直单位直接在系统中提交推荐至市科技局;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提交推荐。推荐单位网上提交后还须填写《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推荐表》(附件2)、《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附件3),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至市科技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要求的企业可联合揭榜方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须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所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申报时须登录“信用广东”(http://credit.gd.gov.cn/)网站下载自身《信用记录报告》并在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4.企业申报单位须填写《企业经营情况表》(附件4),同时提供2020、202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并在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5.申报单位申报时须出具信用承诺书(附件5)并在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变换课题名称或其他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推荐单位纸质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
四、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0663-8768138
平台技术支持:0663-8768138
附件:1.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推荐表
3.2022年揭阳市揭榜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4.企业经营情况表
5.信用承诺书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