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民爆函〔2021〕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通知》要求,聚焦试点示范目标、甄选试点示范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鼓励辖区内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申报。

  二、申报联合体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要求,按照申报书(模板,见附件)要求,编制《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书》,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每个牵头单位可最多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申报联合体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与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8日前汇总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抄报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申报联合体通过市相关部门联合初审后,于3月31日(第一批)、9月30日(第二批)前登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afetybigdata.org)在线申报系统,提交除推荐意见外的其他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各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与汇总表(见附件)同时分别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应急管理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 陆炎何 ,电话: 8768331 ;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黄劲翰 ,电话:8211313  ;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林锐钊,电话:8768138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郑捷,电话:8308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