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人才振兴计划,鼓励我市绿色石化产业从业人员提升职称、技能及学历,奖励在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和在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人才办〔2021〕2号)精神,开展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人才激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指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下述奖励条件的石油化工产业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其人员。
二、奖励类型、条件及标准
(一)职称、技能及学历提升奖励
1、奖励条件:在绿色石化产业企事业单位从业后,于2021—2023年期间新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技能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奖励标准:新获得中级(含技师资格)、副高级(含高级技师资格)、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分别给予3千元、5千元、1万元的奖励;新获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人才,分别给予3千元、5千元的奖励。
(二)优秀人才奖励
1、奖励条件:在石化产业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设计、智能控制、标准等领域,掌握产业核心先进技术、专利或建立、引进优秀项目,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引领产业发展的优秀人才。
2、奖励标准:每人奖励2万元。
(三)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
1、奖励条件:重点围绕化学纤维、涂料及粘合剂、绿色炼油等面临发展瓶颈的领域,在产业发展和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绿色石化产业企事业单位。
2、奖励标准:每家单位奖励2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职称、技能及学历提升奖励
1、申请。申请人在揭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的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填写《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所在单位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辖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按属地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后,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地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的奖励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4、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奖励对象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奖励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政策兑现。市委组织部根据审批通过人员名单将资金发放到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按程序拨付奖励。
(二)优秀人才奖励和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
1、申报推荐。市直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1-2名优秀人才和1-2家优秀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推荐1-2名优秀人才和1-2家优秀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按属地管理纳入各县(市、区)统一推荐。
2、资格审核。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组织部门对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进行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上报人选,综合考虑,提出拟奖励对象,并将优秀个人拟奖励对象征求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意见;优秀企事业单位拟奖励对象征求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监局、市应急管理局、揭阳税务局等部门意见。
3、考察公示。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奖励对象进行考察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政策兑现。市委组织部根据审批通过人员、单位名单将资金发放到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按程序拨付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首次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审核。
2022年、2023年组织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至10月。
(二)材料要求
1、职称、技能及学历提升奖励
纸质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申报表(附件1)1份、汇总表(附件2)6份;(2)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②申报人身份证,新获得的职称、技能等级或学历证书;③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文件或调动接收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盖单位骑缝章);④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电子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申请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申请审核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2、优秀人才奖励
纸质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3)1份、汇总表(附件4)6份;(2)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②申报人身份证;③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文件或调动接收材料、聘用合同)(复印件盖单位骑缝章);④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⑤申报人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⑥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每位推荐对象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电子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3、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
纸质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申报表》(附件5)1份、汇总表(附件6)6份;(2)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登记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单位在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培养方面的业绩证明材料;④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推荐对象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电子材料:(1)《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申报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企事业单位推荐对象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三)其他要求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等行为的,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暂停该单位申请资格。
五、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663-876820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663-8768920
榕城区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8662655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8688089
揭东区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3267696
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663-3295528
普宁市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2223755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2222601
揭西县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5583211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3-5584355
惠来县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6611525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6692108
空港经济区委组织部人才组:0663-8778246
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663-8785166
附件:
1. 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申报表
2. 揭阳市绿色石化人才职称、技能和学历提升奖励 申报汇总表
3. 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人才奖励申报表
4. 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
5. 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企事业单位奖励申报表
6. 揭阳市绿色石化产业优秀企事业单位推荐对象汇总表
7. 关于石化产业链的说明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