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
根据《揭阳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揭阳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试行)》,我局现开展本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及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揭阳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揭府规〔2020〕3号,详见附件1)规定的企业。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协助通知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相关企业请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政务服务窗口,县(市、区)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在9月3日前,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汇总后内部流转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后报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二)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详见《揭阳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试行)》(附件2)。
附件2:揭阳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资金申报指南(试行).docx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黄劲瀚;联系电话及传真:0663-8211313)
抄送:各县(市、区)招商主管部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