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

对象

检查

方式

实施

时间

双随机、一公开

责任科室

比例(%)

频次

(次/年)

1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

全市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

现场检查

2025年

4月-12月

35%

1

金融稳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