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7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663-8768515



  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