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二)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1.企业有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需提供;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
2.新申请企业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对复核企业不作要求。
3.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企业须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供纸质复印件。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务必于4月25日-5月19日期间完成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5.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培育平台提供免费线上培训,省、市工信部门也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务必通知到每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不推荐复核的,需在正式上报文中说明原因)。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审核力度,提升推荐质量。
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通知在有效期内尚不需要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信息更新(预计4月25日后开放更新功能),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四、推荐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加盖公章,份数要求见附件7)、汇总表(附件4、附件5,均为一式一份)寄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需一并报送。
附件:
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
2.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 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5.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6.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 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3日
(联系人:吴志平、赖星锦,电话:8231630)
附件1: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pdf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点击下载
附件4:附件4: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