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一)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认定。根据省工信厅、省水利厅2023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目录(工业)内容,我市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为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企业。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已在2023年通过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请惠来工信部门及水利部门结合河长制考核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要求,继续落实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认定。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2023年已有10家企业通过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请普宁工信部门及水利部门结合河长制考核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要求,继续组织园区内其余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落实园区开展省级节水标杆园区认定。
(二)重点行业节水型企业认定。重点用水单位是否通过节水型企业认定,为省、市河长制考核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内容,将影响我市、各县(市、区)考核得分。各地工信部门及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节水型企业创建宣贯,积极围绕辖区内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推动相关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具体评价流程及申报资料要求请参照附件2。
(三)资料报送时间。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的相关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4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7月1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后续市工信局、水利局将一同组织专家开展评价认定工作。
二、开展2024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
为做好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工作,提供初审意见,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附件3)及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光盘版各4套)报送市工信局、市水利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节水型企业评价参考流程
3.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申报材料
4.工业节水相关标准清单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黄杰,电话:8768334,传真:8235329,邮箱:jyjxgyk@126.com;市水利局联系人:刘智锋,电话:8225914,邮箱:jy8225914@163.com)
附件1:粤工信节能函[2024]1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1).pdf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3-1:节水标杆企业申请报告(编写格式).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