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7号令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正,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从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本次修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多年来商品条码应用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巩固已有改革成果。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解决实践突出问题。结合多年管理经验,规范了委托生产情况下商品条码的使用要求,解决了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商品条码在质量追溯管理中的作用,为监管精准性提升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取消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销售者进货时商品条码查验义务;优化调整罚则,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由“违法即罚”调整为“整改在先”,宽严相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明确商品条码应用范围,强化商品条码作用。结合多年来商品条码管理与应用实践,突出商品条码商品“身份证”作用,强化其在商品信息归集、质量安全溯源等方面的作用,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会在政府监管、企业权益、市场秩序、消费维权、产业发展五个维度发挥系统性作用。一是在政府监管层面,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确立了“国家统一管理、地方属地监管”的双层体制,并配套设立技术机构,形成行政监管与技术相互支撑、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精准监管效能;二是在企业主体层面,强化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明确企业对条码的专用权,规范委托生产场景下的条码使用,允许集团统一管理子公司条码,禁止销售者收取不合理条码相关费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在市场秩序层面,营造公平有序的流通环境。禁止伪造、冒用、注销后使用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将坚决遏制市场乱象,保障商品条码唯一性,进而提升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在消费者层面,保障知情权与维护消费安全。消费者通过扫描商品条码,可追溯商品责任主体,提升维权便利度;鼓励企业依托条码公示质量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空间,守护消费安全;五是在产业发展层面,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确立条码作为流通数字化基础入口,有效支撑电商、物流领域互联互通;依托国际通用标准,助力我国企业顺畅“出海”,一码通行全球,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抓好政策宣贯、落地执行和服务优化,持续提升商品条码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附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26年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