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租赁企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2〕14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经营经费扶持、人才奖励、业务奖励、风险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工商注册和税务征管关系在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以下简称金融高新区),且实缴资本(仅限于货币出资)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法人机构。

二、申报类别、内容及材料要求

(一)经营经费扶持:融资租赁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前五年按照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100%的标准给予经营经费扶持。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书;

3.监管部门的筹建及开业批复文件(金融租赁企业需提供,融资租赁机构除外);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信息、股东架构图;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其他材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7.承诺书。

(二)人才奖励:融资租赁公司高级管理人才和骨干人员,在南海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南海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企业存续期内按其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书;

3.监管部门的筹建及开业批复文件(金融租赁企业需提供,融资租赁机构除外);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信息、股东架构图;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6.XX融资租赁公司申报XX年度人力资源扶持奖励人员名单;

7.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8.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

10.其他材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11.承诺书。

(三)业务奖励: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我区企业生产的设备产品作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年度累计购买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购买金额的0.5%给予扶持。每家融资租赁公司每年度扶持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书;

3.监管部门的筹建及开业批复文件(金融租赁企业需提供,融资租赁机构除外);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信息、股东架构图;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设备购买合同、融资租赁业务合同、设备验收证明、发票、银行转账流水以及其他交易证明材料;

7.融资租赁项目信息汇总表(业务奖励);

8.融资租赁项目发票信息汇总表(业务奖励);

9.其他材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10.承诺书。

(四)风险补贴:融资租赁公司帮助我区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或企业生产发展的,按照其融资金额的0.5%给予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补贴,每家融资租赁公司每年补贴上限为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书;

3.监管部门的筹建及开业批复文件(金融租赁企业需提供,融资租赁机构除外);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信息、股东架构图;

5.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设备购买合同、融资租赁业务合同、设备验收证明/租赁物接收证明、发票、银行转账流水(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支付融资租赁公司每期租金的银行转账流水)以及其他交易证明材料;

7.融资租赁项目信息汇总表(风险补贴);

8.融资租赁项目发票信息汇总表(风险补贴);

9.其他材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10.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一)电子版材料

申报单位登陆到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在“项目申报”中搜索“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经营经费扶持、人才奖励、业务奖励、风险补贴)的通知”并进入该项目,按平台指示录入申报材料。如有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757-83282211。

电子版材料提交开放时间:2022年9月26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二)纸质件材料

电子版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在扶持通平台下载整套申报材料,按顺序打印(建议双面打印)、装订纸质件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申报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报送至区金融办。

纸质件材料提交时限:申报单位须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五、其他事项

1、本申报通知由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2、申报过程中若遇问题,可咨询区金融办,联系电话:81232335。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南海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经营经费扶持、人才奖励、业务奖励、风险补贴)的通知】(1).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