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486号)要求,经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第三方机构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补贴资金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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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补贴资金拟奖励名单
揭阳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