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关于开展2021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印染企业开展申报工作,请有关行业协会协助支持。

  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了解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的申报意愿,以自愿为原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对照《通知》中的填报指南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并于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xfpgyc@gdei.gov.cn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三、我厅收到印染企业申报材料后,届时将组织专家及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赴申报企业实地核实评审,并向省级环保部门函询企业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对通过评审及函询无异议的企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181号)

     1-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1-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填报指南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何冰,电话:020-8313581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粤工信消费函〔2021〕23号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