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揭科字〔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登录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sti.gd.cn/jy)进行申报,未注册的单位须先行注册后方可申报。申报时应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提交。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揭阳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纳税,纳入揭阳市属地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符合所申报项目指南具体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联合体),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附上申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1项以上(含1项)省、市级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或两年内承担的省、市级项目“不通过验收”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企业申报单位必须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应有二维码或防伪条形码、审计单位审验章及附注,且须作为申报附件材料网上上传。

  (二)拟申报项目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申报2021年市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及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附件材料。填写的内容、指标必须真实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虚假行为。

  3、生物医学类项目须符合国家卫健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

  四、其他事项

  其他具体申报事项及申报指南请详阅附件(附件请到公共邮箱jdkj3263125@163.com,密码3263125下载)。

  联系人:杨灵芝,黄漫蝶

  电  话:0663-3263125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揭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揭阳市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