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资金项目入库评审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2号),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评审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包含各种所有制“新升规”工业企业,下同),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粤东地区每家企业20万元。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根据自愿申报原则)

  企业进入“粤财扶助”平台(PC端,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或“粤商通”(移动端,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粤商通”手机APP),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首次登录时企业需绑定对公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并按《申报主体使用手册》指引进行填报。平台根据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依托“数字政府”大数据资源,在申报界面生成表格供企业核对及填报(填报完成后续需要企业导出来盖公章再上传到平台系统)。企业可在平台进行信息查询,了解资金申报进展。

  企业注册及申报截至时间:2021年8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企业注册申报。

  (二)地市工信部门审核

  1.名单接收。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从平台上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名单以及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在2020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的企业名单。

  2.信息审核。各县(市、区)初步审核企业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安全生产等,填报企业核实情况表(见附件1),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县(市、区)提供的企业核实情况表将作为初审的重要依据。

  平台根据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从统计部门获取的“新升规”企业名单设置资格筛查,企业点击申报后,如满足资格条件,自动进入申报页面;如不满足资格条件,平台自动弹窗提醒,阻断申报。平台提供“安全生产黑名单”等数据辅助地市工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地市工信部门只需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确认,地市工信部门审核环节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3.结果报批。各县(市、区)于7月30日前将初步审核情况连同申报推荐正式文件等相关材料按相关程序报市工信局。市工信部门将审核结果按资金管理相关程序报批,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并将报批结果上传平台。

  4.名单公示。市工信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本部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异议情况进行处理后,在平台确认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5.资金申请。市工信部门于8月30日前正式行文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资金,须同时附项目入库安排表(见附件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地市资金申请后,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资金。

  6.资金拨付。省财政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各地工信部门按照本地区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做好宣贯培训。2021年是“小升规”项目上线“粤财扶助”平台的第一年,省工信厅将联合省财政厅技术支持人员对各地市负责该专项资金的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并提供培训所需的操作手册、视频、PPT等资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针对本地企业做好政策宣贯工作,通知和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项目评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地市工信部门做好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并将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促,在收到资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出情况报地市工信部门备案(填报附件3),再由各地市工信部门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金拨付进度将与省财政预算安排挂钩。


  附件:

  1.企业核实情况表

  2.揭阳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入库安排表

  3.资金支出情况表

  4.企业操作手册



  (联系人:吴志平,联系电话:823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