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参与2024年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服务的公告

  

 揭西公通〔2024〕3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服务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规范我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粤府办[2020]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印章刻制企业申请参与揭西县2024年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服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印章刻制企业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出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项目的印章刻制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1997)相关要求的经营印章刻制店户;

  (二)截至申请参与合作项目之日2年内(开业不满2年的自开业以来),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参与合作项目时刻章店处于存续状态;

  (四)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执行政府补贴价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服从揭西县开办企业便利改革工作相关要求;

  (五)遵守印章刻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三、印章刻制企业在申请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揭西县参与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承接/退出)申请表》 ;

  (二)企业的经营场所证明;

  (三)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备案信息文书;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意向书。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663-5588370,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揭西县公安局。

  特此公告。



  揭西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