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等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经研究提出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云浮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标准与应用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附件: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云浮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林桂芸,电话:020-83134771;

      省财政厅陈斌,电话:020-83170213) 

 

附件: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云浮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