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局。本次共安排资金1189万元、支持项目2个(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如如下:

  一、请揭东区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负责做好项目和资金的后续管理、跟踪服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接受政府审计等工作。

  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资金应由财政部门拨付至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与企业成立的双方共管账户,由企业根据已购置设备情况(包括设备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和承诺书(附件2)等资料向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及银行申请办理请款手续。请揭东区严格审核企业有关请款资料,指导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好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要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3、4),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