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2021〕32号)和《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暂行)》(揭市工信规〔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市领导同意,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和标准厂房租金补助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按照标准厂房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办流程(附件1)和标准厂房租金补助项目申报流程(附件2)的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二、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本区县奖补项目名单和资金申请金额,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

  三、报送审核意见。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后,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市工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意见、《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相关文件和申报材料应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可编辑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标准厂房建设奖补期限。于2018年以后建设,2022年12月31日前建成且企业入驻率不低于30%的标准厂房。

  (二)标准厂房租金补助期限。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租赁重点产业园区内标准厂房产生的租金。


  附件:

  1.标准厂房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办流程

  2.标准厂房租金补助项目申办流程

  3.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暂行)



  (联系人及电话:吴旭彬电话:85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