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商务函〔2018〕371号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
投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外资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有关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同时强化政策宣传与解读,打造我市吸收外资的“强磁场”。
附:《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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