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普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和《普宁市落实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商贸业发展,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现将揭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请各乡镇场街道、园区按照《揭阳市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普宁市2022年度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附件3)文件要求协助通知指导辖区内符合扶持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一律于2022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报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然后由市工信局收齐后报送普宁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揭市商务函〔2022〕330号

  2、《揭阳市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

  3、《普宁市2022年度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

  4、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联系人:孙晓雯(生产服务业与市场管理股),联系电话:2218520,传真:2911711,电子邮箱:13927064346@163.com。

  郑志亮(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2236000,电子邮箱:pnsdsb@163.com。

  吴晓晓(对外贸易管理股),联系电话:2913972,传真:2911711,邮箱:jy2913972@163.com。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4日

 

 

 


  

 

  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严格对照《揭阳市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和《普宁市2022年度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资金申报指南》中符合的扶持项目准备申报材料,一个申报项目填报一份申请表,企业申报材料应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页码,申报材料应准备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并于2022年8月5日前报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信局收齐后报送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