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商务函〔2018〕248号
关于开展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已开始,我市严格按照大会和广东省交易团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请申请第12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按《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要求,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展位申请材料(其中:企业出口额海关统计口径数据不用提供)报送我局贸易促进科(联系人:吴凯胜,电话:8768007)。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
2.第124届广交会揭阳企业一般性展位评分表
揭阳市商务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下载:1.《关于印发<广东交易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uploads/swj/upload/file/20180809/20180809091995989598.zip
2.第124届广交会揭阳企业一般性展位评分表..//uploads/swj/upload/file/20180809/2018080909202922292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