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的精神,现就申报揭阳市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范围内设立,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我市(包括中央、省驻揭单位)。
(二)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达到100亿元以上。
(三)当年度在我市市县级库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00万元以上。
(四)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五)企业员工中高层次人才(含入选国家和省人才计划的人才、具有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博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等)的数量达到100人以上。
二、奖补扶持
纳入我市人才专项扶持的重点企业,按照其在我市上一年度职工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进行奖补,专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或人才的引进培养。奖补资金由分享该重点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市县财政部门按分成比例分担,市财政局与县(市、区)按年度统筹进行结算划转。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格式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该专项扶持请于9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见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收到本申报通知后,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通知指导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部门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市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等部门意见。审查通过后,形成奖补名单、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分别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和申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重新核查,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3.审定批准。公示无异议或经重新核查无问题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4.资金发放。由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奖补资金安排方案拨付奖补资金。
(三)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
申请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的企业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揭阳市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4)企业或机构的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纳税证明及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7)统计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复印件;
(8)企业申报年度以来已获得我市财政资金补助的清单;
(9)企业员工中高层次人才认定资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申报材料应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页码。
四、扶持资金的使用
由企业自行统筹,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五、如申报单位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优惠政策或奖补与我市其他优惠扶持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
附件:1.揭阳市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申请表
2.申请书
3.承诺书
(联系人:黄晓贤,联系电话:8225631)
附件1
揭阳市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附件2
申请书
(模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规定,现申请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请予核准。
附件:……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申请人(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3
承诺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单位严格按照《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重点企业人才专项扶持,并作出以下承诺:
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及合规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存在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