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商务[2018]36号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
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8]6号,附后)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今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审核企业(单位)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二、 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企业(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具体要求
(一)上报材料
1、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告(一式1份);
2、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式1份,加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3、申报指南所要求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一式2份,相关申请表1份加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1份留空):
4、申报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单位),还应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cn)上报。
(二)报送时限
有关材料(含纸质及网络管理系统)应于本月2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政务窗口(联系人:黄育斌 联系电话:8222947),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四、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具体要求
(一) 适用范围
本项支持资金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专项资金,适用范
围为我市不锈钢餐厨用具基地(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空港经济区区域)及普宁内衣基地(普宁市区域)内的相应产业。
(二) 上报材料
1、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告(一式1份);
2、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式1份,加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3、申报指南所要求的企业(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村料(含与纸质村料内容一致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的附件2-3、附件2-4)。有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myglk@163.com上。
(三)报送时限
有关材料应于本月2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贸管科(联系人:黄锦锋 联系电话:8768012),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五、 茧丝绸项目具体要求
按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本月21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管理科(联系人:刘鑫 电话:8768002),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附:《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财字[2018]6号,请自行在邮箱jy8768012@163.com,密码88886666上下载)
揭阳市商务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