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0号)工作部署,加快我省化妆品产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步伐,培育民族品牌,推动广东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我会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活动。现将本年度评定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

  二、参评产品要求

  (一)参评产品范围

  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注册人或备案人自主品牌的化妆品。

  (二)2022年度评定的品类

  参考现行化妆品推荐性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2022年评定类别为以下5个品类:护肤乳液、润肤膏霜、面膜、化妆水、洗发液。评定工作中对应国家药监局相关分类目录,暂不包括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

  (三)参评资格

  1.申报主体应为在广东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近3年内无监督抽检不合格记录、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未发现严重不符合且无处罚记录、无严重不良反应记录、无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未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形;参评产品为委托加工的,受托生产企业近3年内也不得有前述情形。申报主体、受托生产企业应对以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

  3.参评产品已注册或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4.参评产品在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信誉良好。

  三、申报起止日期

  2022年10月21日~11月10日。

  四、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自主提交申报书。

  (二)受理与审核

  学会秘书处对申报主体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资格不符合的,不予参评;材料不全的,退回企业补充。

  (三)评定

  1.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初评专家组,根据《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标准》对参评产品进行评分。

  2.由监管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媒体和法律机构组成的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对专家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广东省优质化妆品推荐名单。

  3.评定分值满分110分,获评为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的产品得分不得低于90分。

  (四)拟获评产品检验报告复核

  对评委会推荐名单中的产品,申报主体应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一年内检验报告。申报主体没有一年内检验报告的,应向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送检,取得最新检验报告。申报主体需要送检的,应在15天内向学会提供检验报告。

  (五)评定结果

  将经评定委员会推荐、检验报告复核通过的产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评定为广东省优质化妆品。

  五、发证与宣传

  (一)向获评为“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的参评产品申报单位颁发证书。

  (二)通过学会和省药品监管局、相关媒体平台公布2022广东省优质化妆品名单,对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进行集中宣传。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申报书有关要求请详细阅读《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申报手册》。

  (二)申报书纸质版请邮寄或送至本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本会秘书处邮箱。

  七、相关说明

  本活动为公益性质,申报、评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宋工(020)37885665,凌工、李工(020)37885763

  联系邮箱:gdmpas@126.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1009室

  附件: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申报手册

  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申报手册.docx